扶危济困,仁爱抛向孱弱者

2023-06-15 10:34 臧巨凯律师

   律师是接受委托或指定,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。原则上,律师服务是有偿的,而且律师费通常是比较贵的。但是另一方面,作为执业律师,应当承担起一定的社会责任,力所能及地帮助弱势群体。这既有利于体现自身价值,也有助于提升律师社会声誉和职业形象。本人作为曾在省级机关长期供职的党员律师,应当肩负起更多的社会责任,在免费咨询、普法宣传、扶危济困、关爱弱者诸方面作出更多有益的工作。自 从转行做律师以来,我在这些方面做了不少尝试。

免费咨询,热心普法

提升律师社会形象

   一般情况下,对于前来咨询的客户我是不收费咨询的(少数特殊情况除外)。这里要声明一下,同行们收取咨询费是合理合法的,我没有否定的意思;相反,我之免费咨询是要承担一定风险的(相信不会有人追究责任吧)。之所以这么做,主要考虑那些弱势群体实在太可怜了,咨询费对于他们来说是一个不小的负担。有些是打着委托的旗号前来咨询,本律师也不计较、照样免费咨询,算是做了一件善事吧。有的明显就是来“白嫖”的,本律师心甘情愿被“白嫖”,毕竟困难之人自有难言之隐。

   本律师还是江苏省妇联“我助妇儿康--妇儿权益维护与安全守护课堂”讲师团的讲师,深入街道社区为广大妇女作普法讲座,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尽了绵薄之力。同时作为镇江市润州区法律援助名优律师团成员,为法援工作尽一份力量。至于参加法院、司法局组织的值班接待日,那就多了去了。

   本律师在普法宣传方面也动了不少心思。经常在“朋友圈”原发或转发一些普法小文章,贴近生活,紧扣现实,为广大朋友所喜闻乐见。还专门建设了“巨凯煮法”微信公众号,结合实践中所办案件,进行适当的理论分析与探讨,浅显易懂,深入浅出,获得了不少点赞。

掬同情泪

借款给罹难家属度过难关

   某日清晨,许女士骑电动车上班,途经一个凹陷8厘米的窨井盖时被狠颠了一下,人摔出来十几米远,当即昏迷不醒,成了植物人(后来不幸去世)。申请工伤时,人社局认定不属工伤。本律师接手后,亲自到现场勘察,发现窨井盖凹陷特别严重(正常不超过0、5厘米,最多不能超过4厘米),是造成许女士车翻人飞的直接原因。于是向上级申请复议,复议请求获得支持,该人社局终于改正错误、认定为工伤。但由于才入职第2天就出事了,用人单位尚未来得及购买社保(法律规定1个月之内办理社保均属合理期限),该人社局以未及时办理社保为由不肯支付保险费,认为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。这时许女士家庭的生活顿时陷入了极度困境,本身的医疗费开支很大,每月房贷有4000多元,儿子正在上大学用度不小,其丈夫每月收入只有4000多元,入不敷出。借遍了亲朋好友,再无可借。本律师看到这家人太可怜了,借了25万元给他们家,这才度过难关。同行听说后都难以理解----哪有律师借钱给当事人的?但我就是借了。后来通过行政诉讼,请求人社局先行支付,获得法院支持,该局先行支付了38万元。

勇斗恶风陋习

维护妇女合法权益

   钱家有兄妹5人,2儿3女。父母去世后,留下老宅3间(由小儿居住),另在街上有一间小门面房(闲置状态)。后遇征收拆迁,根据当地的风俗习惯与传统认识,祖上家产传男不传女,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,即女儿是没有继承权的,因此只与2个儿子签订了补偿协议,并给了安置房,3个女儿连一块砖都没有分到。这与我国的法律规定是相悖的。根据我国的《民法典》、《继承法》(当时未废止)、《妇女权益保障法》等法律、法规规定,子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。钱家父母去世没有留下遗嘱,按理应当法定继承,即兄妹5人平均分割遗产。

   3姐妹中,大姐与小妹性格比较柔弱,二姐性格刚强。二姐不服这口气,向二哥(得了3套房)讨要说法,二哥不予理睬且分文不给。一怒之下,二姐找到本律师起诉二哥。状子递到法院后,缴费通知书来了,可二姐家庭经济十分困难,一时拿不出案件受理费。本律师出于对恶风陋习的义愤,出于对弱者的同情,义无反顾地帮她垫付了受理费。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,相信正义会得到伸张,恶风陋习会受到沉重打击。


作者简介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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ZANGJUKAI

臧巨凯律师,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行政诉讼中心主任,江苏振泽(镇江)律师事务所主任,江苏省行政与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、副秘书长,南京市江北新区管委会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,镇江市政府前法律顾问,江苏省仲裁学会会员,南京市律师协会立法与行政法业务委员会副主任、扬州市政府法律事务专家库成员,南京市建邺区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前委员,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。

    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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