题中所指的“白嫖”,不是指吃“霸王餐”的那种白嫖,也不是网络上流传的那种白嫖,是指以委托办案为诱饵、享受法律服务而不想付律师费的那种“白嫖”。本律师经常被“白嫖”,故想说道说道。
“白嫖”怪状种种
大部分人是抱着“若打官司就委托”的真心实意的心态,前来咨询的。但有少部分人从一开始就不想委托,只想免费咨询、蹭法律服务的,即题目所言的“白嫖”。如某女士有一个民间借贷纠纷,已经委托了某年轻律师(收费较低),但又对年轻律师不放心,到我这儿来咨询(因我一般不收咨询费),以校验、监督年轻律师判断是否正确、有没有抓住要点、是否尽心尽职(责)。被她“嫖”了很久,只到她心满意足,从此消失。
还有一位李先生,他姐夫在一工地干活,从吊机上摔了下来,大约摔成伤残七级。这位先生以非常诚恳的态度,对我先画一块大饼--如果协商不成肯定委托代理。我在电话里向他详细分析了构成劳动关系、应当认定为工伤、应当由公司赔偿以及赔偿数额等。他又以非常诚恳的态度让我拟一份委托代理合同给他,让他姐夫签字后即打律师费。当他拿到代理合同和委托书后,向公司出示并威胁如不如数赔偿就诉诸法院。公司老板一看傻了,打起官司来赔的钱更多,只得如数赔钱。他姐夫得到了满意的赔偿,如果打官司得到的赔偿,刨去律师费后基本差不多,就没有打官司的必要了。
再有一位王先生,因为父亲去世后公租房的更名问题,更名机构以所有继承人必须到场等问题刁难他,他多次前来或电话向我咨询。我把公租房更名的法律规定、政策精神、更名条件以及如何调查取证等知识介绍给他。他很聪明,依我所讲自己调查取证,查询法律、法规和政策,再去更名机构交涉,居然顶回了刁难,完成了更名手续,既避免了旷日持久的诉讼,又省下了律师费。
“白嫖”有风险
任何事情都有两面性,“白嫖”也不例外。“白嫖”其实是有风险的。
有一家公司遇到了征收拆迁纠纷,就找我咨询。征收拆迁纠纷是一项庞大、系统的工程,涉及到多领域、多学科的知识,还要有深厚的理论与实务功底,非这方面的专业律师是做不好的。公司老板多次找我咨询,我作了详细讲解(他还偷偷录了音)。他自以为偷得了真经,回去找了个收费很便宜的律师,把录音放给那个律师听,说是按照专家说法的去做,官司肯定会赢。但实务操作是很复杂多变的,有时甚至是很诡异的,没有高超的操作技能技巧,有时甚至是一个小小的疏忽,就会把案件搞黄掉。果不其然,明明稳赢的官司,一审却莫名其妙输掉了。公司老板硬着头皮又来找我,愿出高价律师费请我代理。我在二审把案件扳了回来,公司得到了基本满意的赔(补)偿款,老板欢天喜地,律师费也给得很爽。
上面的案例亡羊补牢、为时未晚,还能扳得回来。有的案子黄了就是黄了,是无法挽回的。有几个像上文中王先生那样的很“聪明”的人,通过多次咨询自以为掌握了要领,为省下律师费就干脆自己干,结果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。有一个姓钱的先生,懂点法律加上经过咨询,自以为可以单干了,自家房屋被强拆了,自己打官司要求赔偿。ZF自知理亏,就忽悠他肯定赔偿,但赔偿需要一定手续和时间,让他先撤诉。他信以为真,真的撤诉了。但行政诉讼一旦撤诉就不能再起诉了,不像民事案件还可以再起诉。这边一撤诉,那边ZF就翻脸不认了,气得钱先生多年上访无果,得了抑郁症。还有一位李老先生,情况跟钱先生差不多,ZF假装跟他调解但又不留下任何痕迹,故意拖过了起诉期限(起诉期限比诉讼时效要紧得多,稍不注意就过期了)。一旦过了期限,ZF就不理他了,这时他再起诉,法院也不受理了。老李先生告状无门,上访无果,急火攻心,得了脑梗,至今卧床不起。
从容心态对“白嫖”
明知被“白嫖”,却泰然处之,心甘情愿。何哉?一则本人原是省级政法机关的党员干部,向社会大众普法是应该的;作为律师,也应该尽一点社会责任和义务。二则出于同情怜悯之心,能够帮到社会弱势群体,感觉做了好事,心情愉悦,可以延年益寿。
大部分人“白嫖”之后,内心还是感激的,虽然这次没有委托,但一有机会便会介绍案源。但也有极少数人,“白嫖”之后心中暗喜,自以为白赚了一个大便宜,一方面跟别人炫燿,一方面骂律师是个傻X。对于这样的人,也不跟他计较,只是抱以同情,因为这种人格局非常小,爱占小便宜,永远做不大,只能在底层沉浮,怎不令人同情?
ZANGJUKAI
臧巨凯律师,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行政诉讼中心主任,江苏振泽(镇江)律师事务所主任,江苏省行政与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、副秘书长,南京市江北新区管委会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,镇江市政府前法律顾问,江苏省仲裁学会会员,南京市律师协会立法与行政法业务委员会副主任、扬州市政府法律事务专家库成员,南京市建邺区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前委员,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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